检察日报头版报道|中山市填补野生土沉香保护监管空白

“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挂上了保护标志牌,野生土沉香旁安装了含语音宣传功能的监控杆,实现了24小时视频监控保护管理,整改见到了成效。”近日,广东省中山市自然保护地管护中心工作人员和中山市检察院检察官一起对辖区内的野生土沉香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

 

 

 

土沉香是我国生产名贵芳香类药材沉香的主要资源植物,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古称“香山”的广东中山,作为沉香的重要产地,市域内自然分布约占全国二分之一规模的野生土沉香,有着“中国沉香之乡”的美誉。

然而,中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近年来中山市盗伐野生土沉香案件屡禁不止,野生土沉香存活和生长受到严重威胁。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以来,在中山市辖区内被非法盗伐、破坏的胸径15厘米以上的野生土沉香有260株。

今年7月,中山市检察院发挥一体化机制优势,指导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下称“中山一区检”)深入基层,共同对辖区内野生土沉香被盗伐线索进行初步调查。两级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多次深入高山密林查看野生土沉香被损毁现场,探寻其分布情况和遭破坏后的生长状况。经调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和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未能有效监管,对全市野生土沉香资源分布和数量缺乏统一有效的摸底排查和统计管理,没有建立起相关资源调查档案。

据此,两级检察机关联合中山市自然资源部门、森林门以及野生土沉香分布属地镇政府等召开公益保护磋商会,厘清职责范围,交流探讨野生土沉香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研究加强保护办法和措施。

磋商会后,中山市检察院向市自然资源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对该市野生土沉香资源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档案,加大执法办案和监管力度,增强公民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中山一区检则向相关镇政府等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野生土沉香的保护,及时报告处理盗采行为,并强化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上述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完善相关制度,筑牢野生土沉香保护防线。

今年9月,中山市检察院向该市人大会提交报告,提出了5项关于中山市野生土沉香保护和沉香产业发展的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土沉香的保护,擦亮“中国沉香之乡”招牌,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中山沉香”走出中山,走向全国,面向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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